关于对黑龙江盈翔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主体有关情况的澄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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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公司监测到黑龙江盈翔供应链有限公司、黑龙江中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中诚至信(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通过伪造方式,将我公司虚假登记为其股东。为保护公众及投资者、合作方权益、维护我公司声誉,我公司现郑重声明如下:
上述三家公司,以及黑龙江盈翔供应链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沧州大拉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拉美(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沧州环球奥莱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渤球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我公司下属公司无任何股权投资等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形式合作或业务往来,该等企业一切行为与我公司及我公司下属公司无关。
正告冒用我公司名义,伪造我公司印章的单位及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及涉嫌犯罪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我公司提示投资者、合作方提高警惕、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并提请凡正在及拟与我公司合作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前务必核实确认我公司相关印章及签名的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冒用我公司及我公司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的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中信金资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